■视点·关注“联防队员涉嫌强奸案”
  
  一些地方的联防队“好人”不愿进,低素质者浑水摸鱼,需要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
  
  深圳宝安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殴打、强奸妇女,丈夫忍气吞声的新闻,引发公愤。但一个平时“经常打人砸车”的人,是怎么混进联防队伍的?这个极端的案例,反映出联防队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现在,宝安区政府已作出的5项处置中,就包括“对全区治安联防队伍进行进一步教育整顿。要求各社区居委会在招聘联防队员时严把准入关。”但要真正走出联防队“一乱一治”的循环,对“联防队制度”,有必要进行深入的反思和通盘的改革。
  
  “联防队”的诞生是源于地方治安力量不足。上世纪80年代初,广东南海市率先推行农村治安承包制。此后,警察之外的治安力量——联防队(治安员、协警、辅警)应运而生。
  
  很快,联防队就不再是最初的“群众组织”,而带有“准公权”性质;但又没有法律明确制约,联防队员违法敲诈、殴打、刑讯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每次出了“大事”,就引来一次整治。2004年9月,公安部还曾下“禁令”:要求2008年1月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但事实上,“禁令”很难得到贯彻。在警力不足的地区,维护治安还是需要联防队。比如2009年东莞常住人口635万,警力仅1.1万人,警力覆盖率仅有1.7‰,也就是全国平均水平12‰的一个零头。所以东莞配有治安员5.27万,是正规警察的5倍,饶是如此还是不敷使用,治安环境严峻。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灰色身份”,联防队员通常经济没保障、职业没前途、社会声誉极差。像杨喜利这么明火执仗的极为罕见,但狐假虎威、敲诈勒索,搞“灰色收入”的并不鲜见。久而久之,还引发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在一些地方因为“好人”不愿意进,难免就会有像杨喜利这样低素质的人混入联防队。
  
  所以,需要客观看待“联防队”的存在,然后在制度上严格准入,财政上充足保障,让联防队员个人有晋升空间,才能彻底改变其社会形象,避免悲剧重演。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