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顾名思义,廉租房就是廉价的公共租赁住房,是只租不售的。陕西甘泉县将90余套廉租房贱卖,暴露了保障房领域的乱象。解决乱象,不仅有关监管部门要有作为,对胡来的地方政府要问责,同时也需完善立法。
  
  近日,陕西甘泉县被曝将90余套廉租房以每套5万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买房者获得全产权的房产证,且购买廉租房资格审查也不严格。甘泉县房管局称,县级财力不足致后续工程无法实施,为弥补建设资金缺口,卖房的钱将投入下期廉租房建设。(11月18日《阳光报》)
  
  廉租房被公开出售并非头一回。2009年有媒体曾披露,福建、甘肃、河南等地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政策,即通过出售廉租房的部分产权回笼资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轮的廉租房建设中。所不同的是,甘泉县出售廉租房是“全产权”。
  
  几乎所有公开出售廉租房的地方政府都以“差钱”为借口。这显然不是随意改变廉租房性质的理由。廉租房应只租不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也有详细规定。甘泉县以每套5万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廉租房,等于让廉租房变成了“廉价商品房”。
  
  “差钱”不是贱卖廉租房的理由。首先,究竟是否真的“差钱”值得追问。据悉,甘泉县廉租住房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0元/㎡,省级财政补贴400元/㎡,市级财政补贴200元/㎡,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进行配套。也就是说,如果资金全部到位,上面三级财政已承担了“大头”。
  
  尽管尚不清楚廉租房在甘泉县的单位建筑成本是多少,但据有关方面披露的数据来推测,绝不会超过2000元/㎡。当地政府每平方米只投几百元,不至于拿不出吧?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房建设资金有5种来源渠道,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那么,甘泉县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尤其是,是否将10%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地方政府利用补贴资金建设廉租房,然后卖掉作为下期廉租房建设资金,意味着,地方政府没投什么钱。
  
  另外,这90多套廉租房卖给了谁,也令人生疑。报道称,真正该享受廉租房者,在此买房的寥寥无几。而是附近的农民在买,一些在甘泉有头有脸的人也在此买了房。这说明,当地政府完全没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来操作,而是胡来。这背后,部分廉租房很有可能变成了“权力房”。
  
  无论是甘泉县以“全产权”方式出售廉租房,还是其他地方以“共有产权”方式出售廉租房,都折射出保障住房乱象百出。个中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地方政府权力不受制约,胡乱作为;另一方面,《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在有些地方沦为摆设,基层部门有恃无恐,也是有关监管部门失察的结果。
  
  解决廉租房乱象,不仅有关监管部门要有作为,对胡来的地方政府要问责,同时也需完善立法,用法律确保廉租房“只租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