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昨日报道,东城区京香福苑社区旁边开建停车楼,9名小区居民认为无施工许可证,将市住建委诉至法院。

  根据查询到的信息,早在今年4月7日,该停车楼所在的安定门街道办,为解除居民困惑,安排负责人出面解答过拥堵、污染等问题。10月27日,基坑施工开始,东城区副区长现场指挥城管、住建委等部门协调秩序。但最终,居民还是选择了起诉。

  为何街道、区政府的协调均未解开居民的疑问?在我看来,关键在于双方在最核心的项目认识上存在很大差异。住建委表示,该项目属于临时设备安装,不需办理施工许可;居民认为,在区政府公示的重大建设项目中,明确写着“基础设施”,现场也有大规模土建作业,怎么会是“临时设备安装”?

  协调不针对最关注的问题去解释,仅围绕项目带来的拥堵、污染、秩序等做文章,自然难令人满意。对于建停车楼到底要不要施工证,报道也未定论,只说法院未当庭宣判。希望有关部门调查,给市民一个明确的答案。

   □邵兵(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