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弘)近日,北京高院对柏杨妻子郭张香华诉北京邦道文化公司违约案作出判决,后者需支付版税和违约金70万元,但是,该公司已人间蒸发。

  2005年,柏杨与北京邦道文化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授权邦道文化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图书形式独家出版、发行《柏杨版资治通鉴》中文简体字版,并约定邦道公司若转授权他人需要柏杨出具书面许可。2006年,邦道公司授权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柏杨白话版资治通鉴》。2009年1月,邦道文化公司又授权给万卷出版公司,出版《柏杨白话版资治通鉴全集》。2008年4月29日,柏杨去世,《图书出版合同》的向对方变更为郭张香华。2008年12月25日、26日,邦道公司向郭张香华共支付80万元。

  郭张香华认为,邦道公司未经自己书面授权,擅自授权给万卷出版公司,此外还隐瞒印数,未足额支付稿酬,2010年上半年,她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邦道公司授权给万卷违约。

  二中院2010年12月底作出一审判决,邦道支付郭张香华版税和违约金共约70万元。

  其后邦道公司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去年年底,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该判决书在北京法院网公布。

  记者从郭张香华的代理人,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涌处获悉,邦道公司迄今为止并未支付版税和违约金,该公司原来的办公地点人去楼空,现在的注册地址门头沟也找不到该公司。而邦道公司前法人汪俊在诉讼期间已经转让邦道公司全部股份,现在的法人代表无处寻找。“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一分钱没拿到。”

  ■ 再起波澜

  另一官司五月二审

  徐涌还告诉本报记者,邦道公司还在合同解除后,授权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柏杨白话版资治通鉴》。鉴于该社未尽到合同授权的审查义务,郭张香华将该社诉至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湖南人民出版社侵权成立,被判赔90万元。

  该社已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院将于5月份开庭审理。湖南人民出版社一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不了解此事,该社聘请的代理人则不愿谈及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