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9月30日,国庆长假首日,湖南耒阳市在网上贴出51位官员的任职公示公告,称将在9月29日至10月5日受理举报,由于恰逢国庆假期,这一公示的时间安排被舆论指为“心虚”。据报道,当地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拟任职干部9月29日刚走完程序,而换届选举日早已确定,为不影响换届选举,只好在这几天公示。

  官员任职公示选在国庆假期,是否心虚,不好妄加判断,但至少缺乏诚意是毫无疑问的。耒阳官员以“时间紧张”为由,明显不能信服——拟选任干部推荐、考察等环节,为何可以按部就班走完,到了公示环节,却能马虎处理呢?从中可看出,耒阳有关部门并没有郑重对待“公示”,否则,最初在筹备干部换届选举工作时,完全可作出更好的安排,避免今日的尴尬。

  而且,即便官员任职公示无法回避假期,为何就不能顺延?实际上,许多地方都有干部公示遇假期顺延的规定。例如,也是在今年国庆长假,陕西城固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选拔进行公示,针对市民打监督电话没人接,当地组织部就回应,城固县从2006年就规定,干部任职公示如遇节假日,则公示时间顺延,节后可正常反映问题。

  事实上,官员任职公示挑在假期,已非个别,例如,2010年2月,重庆涪陵区在春节期间进行干部任职公示,同样引起轩然大波。

  节假日期间,一般民众多把时间安排在旅游休闲,探亲访友上,哪有空闲精力去关注官员任职公示。所以,把官员任职公示安排在此时,大大减损了公示的效果,使得公众的监督无用武之地。

  可以注意到,2000年《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规定,公示时间一般以7—15天为宜,其中,并无公示时间是否需在工作日的具体规定。这无疑是亟须打上的制度补丁。

  当然,官员任职公示,需要完善的不仅是时间规定,针对这些年官员任职公示暴露出的诸多问题,需要更多细节的改进。

  例如公示时间过短的问题,但许多地方在执行时,往往不约而同地选择了7天最下限,此次耒阳的做法就如此。时间越短,就可能意味着越多人失去关注和参与监督的机会,用人选拔是件大事,能否给公众更多参与时间呢?

  例如,干部公示内容过于单薄,大部分干部公示,主要就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简单内容,民众无法从中了解到干部的家庭背景、财产收入、工作实绩等关键信息,干部公示的“含金量”亟须提高。

  从2000年推行干部任职公示至今,在这12年中,社会的发展一日千里,公众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参与权力监督的诉求日益增强。12年前制定的干部任职公示,其中有些内容,可能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已就干部任职公示作出改革的尝试,例如要求公布干部的家庭背景、财产收入等等,何不在总结这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倾听民意,继续推动干部任职公示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