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报告建议赋予农民集体土地流转权,使小产权房可合法交易

  新京报讯 (记者袁晓澜)昨日,全联房地产商会(原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对外公布《“小产权”“大隐患”》的书面发言,称违法小产权建筑不能一拆了之,建议把小产权房建设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扩大城镇住房供给来源,进一步丰富城市住房供给体系。

  小产权房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全联房地产商会在发言中表示,小产权房的产生是伴随着中国城镇化发展而产生的,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城市化进程快速扩张导致土地价格快速升值,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致使农民无法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多方利益牵扯其中,法律与现实矛盾“凸显”。

  对此,全联房产商会建议,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小产权房的替代性惩罚措施,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于通过占补平衡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组织另行开发出相同数量、质量的耕地;二是没收部分小产权房并将其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

  建议一线城市试点小产权房入市

  全联房地产商会在发言中表示,可考虑在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进行小产权房入市试点,赋予农民集体土地流转权,使小产权房转变为可合法交易的、以自住为主的、特殊性质的“商品房”(不是大产权房,而是类似于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保障房),从而扩大城镇住房供给来源,进一步丰富城市住房供给体系,也有助于促进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价回归合理水平。

  另一方面,全联房地产商会建议积极利用小产权房的成本和价格优势,将部分存量小产权房转化为公租房、廉租房性质的保障性住房,将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房体系。这样做,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和土地压力,而且可以大大加快整个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设进程,同时还可以给存量小产权房一个合法、合理的市场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