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王攀 乌梦达 张展鹏)民政部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收留孤儿、弃婴的个人和民办机构878家,共收留孤儿弃婴9394名。看到这个数字,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原秘书长陈舒说,自己在这次两会上建议修改《收养法》是做对了。

  “我全程关注了今年1月发生在广东省揭阳市的民政部门借孤儿应对上级检查事件。现在事件责任人被查处了,但是我注意到这些孤儿中的绝大部分都有先天性疾病,我想问的是,这些孩子数目查清、状况查明了,病到底得到救治了没有?”陈舒说,“我还想更进一步问,全国普查出的近万名孤儿弃婴中有多少是有病的?他们如何得到救治?”

  记者此前调查显示,陈舒的担忧不是空穴来风。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儿童骨科主任李旭今年2月中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仅广东揭阳孤儿事件中50多名被当地寺庙长期收养的孤儿中,绝大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先天性疾病或肢体残障,“让我痛心的是,很多孤儿的先天性疾病都是越早治疗方法越简单、效果越好、成本越低,在婴儿出生后数月至一两岁时就进行效果最佳,未来不仅能生活自理,还有可能开始新的人生,但是很多人都被耽误了。”

  2岁左右的残疾女孩释如童就是这些孤儿中的一员。由于患有先天性马蹄形内翻足加膝盖畸形,她的双腿活动时像柔软的鱼尾,完全不能支撑身体,常年需要义工和年长孤儿照料。

  李旭说,由于得到了一些公益慈善组织的捐助,释如童已经开始手术,“5月前后完成手术,总费用约3万元。”预计术后释如童可以恢复正常行走,生活能够自理,“长大嫁人不成问题。”

  广东狮子会众爱成城服务队副队长张文伟、光大服务队副队长陈晓忠等一些长期参与儿童慈善行动的人士表示,和贫困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孤儿相比,民间收养孤儿主动求医的情况并不多见。而缺钱、缺乏意识都是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以脑瘫、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以及内翻足四大类最常见的儿童先天性疾病为例,治疗费用都不低,内翻足一般情况下要住院数月,花费2万到10万元不等,“很多民间收养人自己都很拮据,怎么可能拿出钱来治病?

  对此,张文伟、陈晓忠等人说,他们在日常推行慈善救助活动的进程中感到,只有政府部门才能做到对慈善组织和民间收养情况“两头清”,“民间慈善机构不知道该找谁去救助,需要救助的人可能不知道我们在哪里。要是有关部门发挥好了桥梁作用,能改变很多孤儿、弃婴的生存状况。”陈舒说,今年已经是她第二次提出要修订《收养法》,这一议案也得到了同样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等人的支持。

  她说,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侧重规范家庭收养问题,对于社会爱心人士和慈善机构存在的大量收养、寄养需求,并未涉及。建议通过法律修订,规定政府应当对民间收养者提供全流程的服务和监管,包括收养资格认定、条件评估、帮助救治、辅导收养、提供对接公益慈善组织服务,以及跟踪监督是否会发生虐童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行为。直到被收养的孤儿、弃婴成年之前,民政部门都应该在各个环节为个人或组织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政府完全应该,也有能力成为民间收养者和慈善救助组织之间的桥梁。”

  李旭等人表示,借鉴法律援助机制的相关做法,在普查核定孤儿弃婴翔实信息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应尽快对这些孤儿弃婴展开救治,未来更可探索建立相关机制,将参与救治孤儿工作的数量、质量作为医疗机构和医生资质认定的硬性指标,由政府部门负责补贴器械成本、医院医生承担人工成本、慈善组织参与补贴,形成社会合力。此外,政府部门应在主动寻求民间组织参与上更主动作为。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民间收养孤儿多病残,养活还需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