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4月3日电 (记者 门杰丹)在土地承包没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河南中牟县一村民为保护自己承包的土地,被开发商铲车碾死,近日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持续关注。4月3日,记者从中牟县政府新闻办获悉,肇事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准逮捕,开发商所在区域的包区干部停职检查,官方表态,此案件决不能以已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而“案结”私了。

  据了解,事发于3月27日中牟县姚家乡西春岗村。村民宋合义兄弟媳妇孙红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事故发生地点是由宋合义等3人承包15年、用来种植林木的土地,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一直想承包这块地,在这块地上开通一条路,宋合义等人不同意。27日下午,弘亿公司把铲车直接开到地里,宋合义上前阻拦时被铲车碾死。事故发生后,当地村民怨言四起。

  28日下午,中牟县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29日,记者采访时当地警方表示,对肇事司机王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随着媒体的报道,中牟铲车碾死人事件被社会持续关注。

  4月3日上午,记者从中牟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出的“事件最新进展情况”中获悉,目前,弘亿公司已与死者家属签订民事赔偿协议,铲车司机王胜东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准逮捕;为便于案件查处,弘亿公司所在区域的包区干部姚家镇纪委书记冉志洁已经停职检查。

  情况说明称,为及时依法公正公开处置该事件,给死者家属和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一个公正的交代,中牟县召开了案件分析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公安机关和事故调查小组对案件调查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进一步分析了事故原因,对事件处置工作再次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部署: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依法控制、传唤弘亿公司负责人,对该事件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司法机关在已立案的基础上,要坚决依法公开公正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决不能以已达成赔偿协议而“案结”私了。相关职能部门及姚家镇要依法对该企业在尚未与农户签订书面协议就进行道路施工的行为做出处理,同时要对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调查。

  与此同时,中牟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衡文学也告诉记者说:对于弘亿公司,现在有关调查正在进行,“看它有问题没有,如果有问题,坚决依法处理”。另外,“企业和村民之间的矛盾,政府尽量协调,因为事情发生在中牟县,村民是我们自己的村民,村民本身就是弱者,政府不可能袖手旁观,不管。”

  同日,受害人宋合义的侄子宋四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宋合义在自己承包的地里被铲车给轧死了,“肯定不是意外”,现在虽然已与弘亿公司达成书面赔偿协议,但是不会放弃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的权力。宋四辈表示,目前家人虽然很悲痛,但事情已经发生,只能面对现实,他们将尽快把受害人安葬。(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河南中牟官方就铲车碾死人事件表态:决不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