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肖钢。图/CFP

  称证监会要扮演小指的作用,简政放权;注册制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配套改革

  讲到证监会在资本市场的作用,我想引用一位有名的人士讲的,资本市场有一个五指理论。大拇指是投资者,老大。食指就是券商,也可以理解为其他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中指是媒体,为什么这么说?你们一定要客观、中立。上市公司是无名指,证监会是小指,最小。所以它的作用应该是这么一个地位。

  虽然证监会是小指头,但是我们拜佛的时候,小指头是离佛法最近的,要借用法律的力量形成它的职责。

  ——证监会主席肖钢

  “注册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昨日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首次开腔谈股票发行的注册制,称实行注册制需要配套改革,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上一周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将注册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

  市场化改革须以法制化作保障

  “市场化”成为肖钢在《财经》年会演讲的主要内容。肖钢称,目前还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第一位的取向定位市场化,是因为其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更为重要的是,围绕着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也没有市场化。”

  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来看,A股市场最初是带有极强的政策目的而设立的,早期的股票发行上市,是通过向各个地区分配指标来实现的。最近十余年来A股开始逐渐向更市场化的方向转变。

  肖钢认为,市场化的改革必须以法制化来作为保障,市场化也必然要求国际化,只有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才能进一步促进市场化。

  不过肖钢称,推进资本市场国际化,并没有打算现在就开国际板,“我认为现在开国际板的条件还不成熟。”

  在市场化中,证监会该扮演何种角色,肖钢表示,大拇指是投资者,食指是券商等中介,中指是媒体,上市公司是无名指,证监会是小指。他认为,证监会要简政放权。

  注册制不等于证监会放松监管职责

  写入《决定》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在近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肖钢昨日也着重提及了这一问题。

  肖钢称,注册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修改现行证券法,也需要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会计师、投资银行有能力去做调查。

  他也认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要加强,这需要司法制度改革特别是民事赔偿制度的改革。

  肖钢特别提到,注册制不是登记生效制,不是一个公司登记一下,市场就生效了。他认为,注册制也不等于证监会的监管职责放松了,而是它的方式有很大改变。

  此前华生等经济学家也表示,虽然国内对注册制目前还没有明确定义,但如果按照从实质审核向形式审核转变,监管者还是要起到很大作用。

  这种监管职责的“方式改变”肖钢在演讲中亦有透露。他说证监会将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准备性、全面性、及时性进行审核,但不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持续的盈利能力做出判断,“这是真正的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

  ■ 看点

  “证监会是小指,要借用法律形成职责”

  “大拇指是投资者。食指是券商等中介,中指是媒体,上市公司是无名指,证监会是小指。”肖钢昨日用“五指论”来形象描述证监会的作用。

  这一说法最初是由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顾问、台湾人士戴立宁提出的。

  按照戴立宁提出的这一说法,起决定作用的是投资者,而作为无名指的上市公司,没有其他指头的帮助没有办法做出任何动作。

  肖钢在重新阐述时说,“证监会是小指头,但是我们拜佛的时候,小指头是离佛法最近的,要借用法律的力量形成它的职责。”

  肖钢认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还要转变职能。证监会要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此前肖钢在今年8月也曾撰文,称证监会职能将从审批转向监管。他也多次撰文呼吁,增强证监会的监管队伍和力量。

  【热点解读之城镇化】

  未来不应区别农村人、城里人

  【摘录】

  《决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昨日参加《财经》年会的与会专家社科院副院长李扬、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认为,未来不应区分城乡,这是重要的理念变化。

  李扬表示,城乡一体化是此次三中全会提出的一大亮点,城镇化在城乡一体化框架下来推进,理顺了关系。他认为,中国的身份限制是很落后、很原始的制度。且城镇化在没有强调城乡一体化时,已经走上“邪路”,没有真正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他希望到2020年,中国没有农村人、城里人这样的区别。他还表示,提出城乡一体化的任务后,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曹远征认为,过去讲城镇化、城市化,多是探讨城市怎么帮助农民解决问题。现在谈城乡一体化,核心问题是如何将公共服务深入到农村去。他也认为,未来不应该存在城乡的区别,不应该有农民身份问题、三农问题,城乡居民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很重要的理念变化。有了这个变化,农村居民既有平等身份,又有平等的财产权利。

  【热点解读之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改革中地方债是潜在麻烦

  【摘录】

  《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等规定。

  对于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到的土地改革事项,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要素市场中最核心的土地问题第一次被提出来,包括集体土地的流转,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保护以及转让等问题,这是35年以来的重大突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吴敬琏昨日表示,过去我国土地改革确定为两个主要的权利,一个叫田体权,就是所有权;另一个叫田面权,就是使用权。这次文件就是将后者确定下来。他还称,土地改革后农民虽然得到了更大的财产权利,但是这种改革会对旧的体系产生冲击,尤其是地方政府目前已有的巨额债务是个潜在的麻烦,需要引起注意。

  他说,土地产权制度又和土地财政相关,土地流转改革会带来地价上升,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会受到很大影响,现有的这套城镇化的办法就会有问题了。目前,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率很高,有很大风险;即使将来的地方财政平衡可以解决,现在已有的巨大债务怎么处置也是个问题。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吴敏 沈玮青 张慧敏 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