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邢世伟) 最高法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定》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法院应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将其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对这项工作设置任何障碍。《规定》称,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情形不公布裁判文书。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认为裁判文书因上述原因不宜在互联网公布情形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