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4月18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新闻办18日晚间通报,七名涉及云南省曲靖市下海子煤矿“4.07”透水事故责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4.07”透水事故调查组成立,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开展。该煤矿董事长(股东)张某某、法人(股东)黎某某、销售经理(股东)沈某某、矿长陈某某、生产副矿长张某、安全副矿长杨某某、技术总工陈某某等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月7日4时50分,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一采区发生透水事故,下井26人,4人安全升井,22人被困。

  经全力搜救,18日下午,救援人员又发现1名遇难矿工,截至当日19时,“4.07”煤矿事故遇难人数上升至20人。最后2名被困矿工的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云南曲靖下海子煤矿7名负责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