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20日专电(记者向志强)南宁住房部门日前透露,根据近日出台实施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商品住房管理规定》,剩余的限价房房源符合相关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后可转变为商品房出售。

  长期以来,限价房圆了一些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但由于一些限价房位置偏远、配套不全等,也出现一定房源剩余。

  南宁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年内按规定进行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满1年后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解除限价房限制。

  对于申请解限的项目,市住房保障部门初审通过后需将有关信息在市级媒体或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日后,再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开发建设单位补缴土地出让差价款、办理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才能按商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允许限价房转为商品房,是否是楼市“松绑”的又一信号?业内人士认为,受地理位置、户型等因素限制,限价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并无明显竞争力,而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应从简化申请手续、完善配套等方面采取措施,让限价房惠及更多低收入群体。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南宁新规:限价房剩余房源可转为商品房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