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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会议新规确实动了真格,可限时也好,不准说“尊敬的某某”也罢,谁来监督落实是个问题。

  都知道,“尊敬的某某”和掌声如今已成会议标配。至于“尊敬的”指称对象,大家都懂的。也源于此,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聚拢不少眼球:该规定不乏亮点,比如明确提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每年不超过15次”“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等,但最“亮”的是这一句——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不准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

  说真的,文山会海、会议成废话套话“跑马场”等病象,遭诟病已久。而广州此次会议新规,也算是对症开出了猛药:它通过限量限时等方式,收紧对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经费的把控力度,在量化边框下,它也有利于精简会议、改良会风,也规避某些公帑资源浪费。实质上,今年4月,武汉市市委市政府也曾下发改进会风的文件,要求领导在全市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8000字。

  对会议时间、领导讲话时长设限,挺正常,但要求讲话中不出现“尊敬的某某”,广州恐怕是首创。也难怪它甫一传出,就成了舆论谈资:谁都晓得,当下的会议讲话开篇基本上都是“尊敬的某某”,它虽属繁文缛节,但却颇有讲究——表面上看是致敬,实质上却内含着某些规矩在里面,比如注重与级别地位对应的名字排序,遵循由权力层级划定的等级秩序,而“被尊敬”的通常也是领导。

  乍看起来,频繁出没在会场的“尊敬的某某”,只是沿袭着日常礼制,可它实则寄生在官本位的话语架构上,带有“唯上”政治生态的烙印。所以你能看到,现实中有些会光是“致敬”就能“致”挺久,这也构成官话套话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寄寓的等级化意识对会议应有的沟通氛围构成潜在挟持。在此情境下,广州出台规定要求不能说“尊敬的某某”,也是种形式矫枉,其导向意义不容置喙:摒弃尊称,也意味着会议并非向领导的单向工作汇报,而是面向组织的指向履职的业务探讨。

  现在问题来了:限时也好,不准说“尊敬的”也罢,初衷挺好,可谁来监督落实?其约束对象多指向领导,难不成让领导自己约束自己——若是他们超时了,谁拿他们有辙?假如“尊敬的”仍不退出“会议江湖”,又该咋办……在监督主体与配套追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这注定是个难题。

  说到底,广州这一纸会议新规指向挺明确,打点也很准,但具体到某些细节性规定上,很难落实:只要“违规了怎么办”的问题不解决,能否向形式化的“尊敬体”告别,也只能是看个体自觉。 □巴城(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