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山东省政府作出“15条还贷公路到期后继续收费”的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老百姓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免费大餐”、“到期为何还收费”针对这些质疑,山东政府解释,“超期收费”的主因是2013年,山东省内政府还贷公路亏损了138亿元。

  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过去10年间,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净利润总额累计达到137亿元;50%以上的毛利率,也远超公司内部的其他板块。

  一边是高速上市公司华丽丽的业绩、一边高速公路亏损上百亿。对于这中间的反差,网友称“盈利变亏损只需换张皮?”我们的公路何时才能“公字姓”?

  换皮:变身“经营型公路”为“超期收费”开路

  山东高速公路亏损上百亿,而山东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却赚得盆钵皆满。同是“高速公路”为何差别如此大?原因只有一个,“政府还贷性公路”变身“经营性公路”。

  新京报称,目前的收费高速公路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从目前来看,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都是经营性公路,在其财务报表中并看不到高达八成多的还本付息支出,因此其盈利能力相当强大。这其中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其自有资本比例较高或者市场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使得这方面的负担更轻;另外则可能是这些公路运营时间较长已经度过了还贷成本高峰期。

  据国家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可达25年,中西部地区最高可达30年,均比政府还贷公路延长了10年,以保证其有足够的获利空间。而大多政府还贷性公路在收费期满后都摇身一变成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再次延长,经营性高速公路成了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印钞机”。

  质疑:“超期收费”依据“亏损说”

  2014年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对此,山东省交通部门对延期收费给出的理由之一就是“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

  然而,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该规定其实包含两层意思:一、政府还贷公路只要还清贷款、集资款即应停止收费;二、不管是否还清贷款和集资款,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为15年。

  现代金报称,对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将9条收费期满(满15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延长一年,此举明显违法,因为,“最长不得超过15年”的规定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没有任何例外情形,“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并不能成为延期收费的理由,未还清的贷款以及养护费应由政府财政埋单,这是公路的公益属性决定的,也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

  对于山东高速“超期收费”只有一则通知的做法,@CSQIAN称,说继续收费就继续收费吗?人民不答应@习近平。

  澎湃新闻网也评论称,“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继续收费于法无据、难以服众。”

  阻碍:“超期收费”阻碍“公路姓公”

  新华网曾做过一项网络调查,95%的受访者感觉身边收费站很多,89%的受访者称高速收费成为出行严重负担。

  据西南商报报道称,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3年仅撤销4个。可见,高速公路撤销收费站的进程相当缓慢。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共设主线收费站1728个,其中高速公路736个,比例超过四成。2013年与2010年相比,全国收费公路主线收费站减少了727个,下降29.6%。

  针对这个问题,北京青年报称,通过对原有高速公路改扩建从而实现延长收费期限已经成为行业内非常流行的做法。此外,把“政府还贷公路”改头换面成“经营性公路”也是阻碍高速公路撤销收费站的一大原因。

  网友评价变身经营性高速公路称,一旦扯上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人民的利益必须为公司股东利益让步。针对这一点,山东高速给了有力的证明。2013年,山东高速就“取消济南黄河大桥收费”回应称,“黄河大桥属上市公司资产,公司要考虑到全体股东利益,不是企业说免费就免费。”

  新京报新媒体见习编辑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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