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前女友重伤二级;公诉方建议量刑12年至15年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分手后发现前女友和别的男子打得火热,冯某先是尾随二人摸清暂住地,次日便持菜刀、汽油登门,对着前女友连砍五六刀致其重伤二级。昨天,冯某被指控故意杀人罪在顺义法院受审。

  曾供述称想“烧死她”

  昨日,被害人吴女士来到庭审现场,其一只胳膊被砍后有些残疾,抬不起来。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因与吴女士发生感情纠纷,欲将其杀害泄愤。2014年6月11日晚,冯某携带菜刀、汽油来到顺义吴女士的暂住地。与吴女士通话的要求未被满足后,冯某于次日凌晨2时许持菜刀撬窗钻入室内,使用菜刀连砍吴女士的头部、颈部等处。经鉴定,吴女士构成重伤二级。后被告人冯某投案。

  庭审中,冯某说案发当天吴女士给儿子开家长会,已经分手的他心有不甘,便到学校找吴女士,两人拉扯起来,闹进了派出所。警察调解后,一名男子带吴女士离开,他便偷偷尾随两人摸清了吴女士的地址。

  冯某称,第二天晚上,他在吴女士暂住地外又看到该名男子出现,他怀恨在心,想冲上楼理论却吃了闭门羹。冯某说,自己当时已经失去理智,回到车上拿着菜刀和汽油便上去了,对着吴女士连砍五六刀后离开。在此前对公安机关供述时,冯某称拿着汽油上去是想“烧死她”。

  “即使分手了我也不应该去砍她。”庭上,冯某表示认罪。

  被害人索赔31万余元

  公诉人认为,冯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系犯罪未遂,又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5年。

  “我希望对被告人从重处罚,他之前有打架的前科。他还想烧死我。”吴女士说,她以前卖煎饼、干小摊平均月收入有5000元,现在却失去了劳动能力,而自己还有12岁的儿子要抚养。为此,要求冯某赔偿31万余元。

  “现在拿现金我没有,她要准备开饭店,我可以给她一项技术,让她谅解我,赔偿部分等我出来给她。”冯某说。

  被告人不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