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倪发科(中)在庭审宣判现场。当日,山东省东营市中院判处倪发科有期徒刑17年。
新华社发

  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新华社电 昨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或与他人共谋,先后49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玉石、玉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万余元。倪发科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57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倪发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倪发科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倪发科当庭表示不上诉。

  本案一审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是人民法院首次由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 焦点

  受贿1296万余元 近七成为玉石字画

  除了常见的权钱交易,记者采访了解到,倪发科案突出特点是“雅贿”:行贿人为了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不送传统的真金白银,而是投官员所好,奉送名家字画、玉石、玉器等风雅之物。

  收受玉石、字画价值889.22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倪发科先后49次非法收受9人给予的人民币、玉石、玉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万余元。

  如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劲松,先后9次给予倪发科价值129.98万元玉石、字画等物品30件。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吉立昌,先后11次给予倪发科价值743.2万元的黄金制品、玉石、玉器等物品143件。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郑少锋说,本案最突出的特点是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绝大部分为玉石、字画。经审理查明的受贿数额为1296万余元,其中收受的所谓“雅贿”如玉石、字画为889.22万元。

  据倪发科的自述,其在省政府分管国土矿山资源时,为帮助六安老区开发玉矿资源产业而接触了玉石。从收集一般玉石和矿石标本,到收藏省外的一些玉石、玉器和奇石,直到爱上玉文化,痴迷上玉石、玉器,到了爱不释手、不能自拔、玩物丧志的境地。

  他在供词中说,因痴迷玉石加上贪欲之心,忘记了党纪国法,竟然全部收下,这是一种既隐蔽又巧妙的行受贿。

  “雅贿”鉴定价值难、量刑难

  倪发科案也引发出对“雅贿”处罚的关注。法律界人士表示,现有纪律条例和法律法规,对“雅贿”缺乏具体的处罚细则,“雅贿”认定存在取证难、鉴定价值难、量刑难等障碍。

  如辩护人提出,涉案玉石价格应以鉴定价格为基础,涉案玉石中的7块玉石未经鉴定即以买入价认定为受贿数额不当。在买入价与鉴定价不一致时,应以较低价格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物品的价格应当根据其价格的有效证明予以确定。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估价。辩护人所提7块玉石的价格均有出售人、购买人的证言及相关转账凭证等书证予以证明,据此可以准确认定涉案玉石的价格,无需再通过价格鉴定的方式确定。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