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大鹏)湖北十堰男子张海涛在京发帖指控竹山县领导“抱团腐败”、村干部行贿,今年1月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以涉嫌诽谤罪执行逮捕。

  今日(4月3日)上午,张海涛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经当地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谅解,自诉人已经撤诉,被羁押近三个月的张海涛目前已获释。随后,当地官方亦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据新京报新媒体此前报道,2014年12月25日,湖北十堰竹山县文峰乡轻土坪村发生一起特大车祸,在京务工的湖北十堰男子张海涛发布了《十堰竹山12.25特大交通事故死难者祭》《竹山县政府请停一停您飞奔的脚步》等4条网帖。

  网帖提到竹山县领导“贪污”“抱团腐败”,称该县得胜镇的村干部李某曾向县领导“行贿”。帖子发出后,张海涛被竹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随后,得胜镇村干部李某向法院发起自诉。当地法院认为,张海涛的行为已涉嫌诽谤罪,随后被逮捕。

  3月18日、19日,竹山县政府新闻办两度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事故发生后,张海涛为了达到通过网络舆论向政府施压的目的,接受遇难者亲属刘某的800元“发帖费”,捏造事实编撰网帖,组织网络水军进行炒作,致死者家属20余人受该网帖煽动组织停尸闹丧、打横幅游行,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

  因当地法院“一审”开庭未出判决结果,3月27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张海涛的弟弟告诉新京报记者,法院在庭前和庭后多次出面调解,张海涛也就未经核实发举报网帖的行为向自诉人致歉,得到对方的谅解。随后,自诉人决定撤诉,张海涛于前晚获释。

  对此结果,张海涛的弟弟并不满意。“我们希望法庭宣布他(张海涛)无罪,恢复他的名誉,他被羁押了近三个月。”但他表示,目前已无力再走法律途径,会“勉强接受”这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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