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告人宋祖德。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大嘴”宋祖德和大旗网被李连杰告上法庭,索赔110万元。因宋祖德发博客称李连杰为卖国贼,而大旗网全文转载了该博文。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宋祖德亲自出庭,称该篇博文非他所写。

  庭上李连杰律师称,2014年8月,“大旗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惊爆:祖德称李连杰走上不归路》的文章。经查,该文系宋祖德在其博客中发表的博文,博文原名为《李连杰的卖国贼之路越走越远》。“大旗网”将该文转载于其网站中,并对标题进行了修改。

  律师认为,宋祖德作为涉案文章的发布者,在没有进行任何求证的情况下对李连杰无端猜测和抹黑,且涉案文章发布后在网上引发极大风波,给李连杰形象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而“大旗网”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域名持有者应对涉案文章内容来源及真实性负责。三被告利用互联网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李连杰进行诽谤,导致公众对其产生误解,使其承受巨大精神压力。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公开道歉,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

  “这篇文章根本不是我写的,我非常希望公安机关网络警察查出来谁写的,我还要告他冒我的名伤害李连杰。”宋祖德称。此前涉及名誉侵权的案子,宋祖德几乎未出庭过,而今天上午开庭前半小时宋祖德便出现在法庭。

  宋祖德说他在过去几年都是表扬、赞美李连杰的,而且自己博客5年前就关闭了,文章不可能是自己所写,他是莫名其妙被卷进了这个案子。宋祖德说,原告没有查明博文究竟是不是他写就告他,但这也不是坏事,他希望借此案由法院、公安机关调查博文究竟谁写。

  由于被告网站方没出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宋祖德一人应诉,该案将择日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