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6日“专车第一案”相关报道。多位专车司机期待完善针对专车的法律法规。


本报4月16日“专车第一案”相关报道。多位专车司机期待完善针对专车的法律法规。

  市交通委、公安局相关部门明确,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辆配备驾驶员从事营运均属违法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6月2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辆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今年已查处“滴滴专车”违法207起

  会上,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通报了有关情况。其中,2015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表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须取得资质许可。

  目前,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客运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且承租人不得转租车辆。目前,有关专车平台通过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从事客运服务也违反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今年1月份,多部门曾经对专车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当时提出,私家车不能从事出租运营服务。并未明确提出租赁车辆不能从事专车服务,而打车软件运营企业则利用监管法规的漏洞,将加盟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通过打车软件这个平台,将车辆和司机合在一起,从事出租运营。

  “滴滴专车”称将整改做合法业务

  记者发现,此次多部门约谈专车运营企业,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指出专车运营企业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专车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交通主管部门从未如此严正表态租赁车不能从事专车业务,禁止租赁车这将意味着北京市场上的专车平台业务都面临违法问题。记者从交通执法部门获悉,根据约谈内容,以租赁公司车辆配司机形式出现的从事专车等业务都将是执法重点。

  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市鼓励创新出租车服务模式,一方面,出租车企业应适应市场需要,提供多层次服务,另一方面,网络平台也应依法规范开展合法业务,共同构建依法合规的良好运输市场秩序。本市对非法经营活动将依法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正常运输市场秩序。

  “滴滴专车”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数据监测平台并与政府部门对接,开放平台人员、车辆及订单相关数据信息。

  ■ 追访

  专家:身份未确定 “专车”被异化

  “目前,专车在政策上是游离于合法、不合法之间”,交通专家徐康明指出,由于宏观的政策没有出,地方管理部门没有办法先行确定“专车”身份,专车、快车、拼车异化为采用无营运许可的私家车从事类出租车服务,必将给出租车客运市场带来动荡,更为重要的是乘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徐康明表示,同样不能忽视,老百姓对交通服务的需求,促使专车这种形式有其存在合理性。“现在最需要的是从政策层面上加以引导和规范,以法律法规支撑,给这种互联网+打造的预约出租车服务一个‘合法’的发展之路。”

  新京报记者 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