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马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刚刚发布,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职工租住商品房,可以只提供无房产证明,每人每月就能提取不超过1500元的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明确,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租住公租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如职工租住商品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可提取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如还能提供租房合同和实际租房支出发票,经审核无误,就可以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本人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如果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提取将立即终止。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自违规发现之日起3年内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以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