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12月3日,NGO组织志愿者徐某(男)和田某某(女),在福建宁德市环保调研期间被当地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卖淫嫖娼”。12月4日,当地警方称,经调查二人无违法行为,已结束传唤。目前,两人已在返京路上。

  3日早晨5点半左右,徐某和田某某在宁德市一宾馆内,被蕉城区警方带走。NGO组织工作人员向媒体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蕉城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接线工作人员告知,两人涉嫌“卖淫嫖娼”。据两人所在环保组织负责人介绍,被警方带走前,徐某和田某某一直在关注当地的工业污染和湿地破坏问题。

  4日中午,宁德警方通报称,蕉城公安分局接到有关卖淫嫖娼活动的举报遂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徐某与田某某同住一屋,两人无法说清关系且拒不配合调查。民警依法将二人口头传唤至蕉城分局接受调查。经调查,两人系朋友,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目前已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结束传唤。

  “帮报平安,警察送我们去车站的路上,再联系。”上午8时许,田某某向朋友发来短信。据新京报记者了解,目前两人正在回北京的高铁上,由宁德警方工作人员陪同。

  中午11时许,田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称,“刚发生的事情对我的名誉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我要求宁德市蕉城分局公开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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