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据报道,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广东省日前发布了第一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汕头牛肉丸》,其中规定牛肉含量需大于九成等标准。若广东地区发现未达标的“汕头牛肉丸”,当地监管部门会联合执法进行查处。

  政府部门制定地方小吃标准,存在多重不合理。首先,牛肉丸里该有多少牛肉,应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决定。小吃怎么做,本是文化、民俗范畴的概念,都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政府何必定标准?如果商家不执行或达不到强制性“牛肉丸标准”要求,是算假冒伪劣,还是不合格商品?

  政府行政或立规章,当奉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牛肉丸”中牛肉含量及任何的小吃制作配料、技术规程等,不管是食品卫生系列法律法规,还是各种国家标准,都不涉及。

  其次,“牛肉含量”这个标准,到底是技术标准,还是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上到底归质监部门,还是食药监部门?若经营者与政府部门对簿公堂,“牛肉丸标准”真的能被法庭当作执法依据?

  李克强总理在谈政府转变职能时,曾特别提到一些“不干正事”的“行政职能”。“小吃标准”或许算是一例。

  □马涤明(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