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发布拟举行股东大会公告,未出现明曜投资代表小股东的临时提案,深交所发函询问

  新京报讯 (记者徐伟)一汽轿车违约事件有新进展。6月20日晚间,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一汽轿车”)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拟于6月底召开本年度股东大会。不过此前由深圳明曜投资为征集人的中小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并未出现在此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昨日夜间,深交所就此再次向一汽轿车发问询函。

  中小股东提案此前已送达

  此前一汽违约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6月3日一汽轿车发布公告《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称,一汽股份解决其与子公司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同业竞争的承诺无法履行,将再延期3年。

  这意味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将再度延迟3年。此举引发了一些投资者不满,关于央企信用何在、投资者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引发热议。

  据《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报道,6月16日,明曜投资作为征集人,获得了持有一汽轿车股票比例超过3%的中小股东的授权,向一汽轿车以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送达的方式成功提交了临时提案。临时提案第一条即为退回并不予审议上述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

  一汽轿车在6月20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并未出现前述议案。同日夜间,深交所向一汽轿车发出了关注函。关注函主要要求一汽轿车对明曜投资提案一事的报道是否属实作出说明。

  关注函要求一汽轿车说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信息,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汽轿车被要求于6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月两次被深交所关注

  这已经是一汽轿车在一个月之内第二次引来深交所的关注。早在6月3日,一汽轿车发布延期承诺的公告后,深交所便对其发出关注函,要求作出详细说明。

  对于深交所的第一次问询,一汽轿车先是延期回复,而后称“一汽股份仅将承诺期再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其他内容不变。”

  在此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中,一汽轿车此前发布的《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依然将被审议。

  一汽轿车上述行为,引发中小股东征集人明曜投资的再次不满。6月20日晚间,明曜投资第五次对此事进行发声。明曜投资表示,一汽轿车延迟至2016年6月18日才发出对首份关注函的回复,且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漠视,也是对监管机构的蔑视。

  “我们在对一汽轿车董事会的所作所为感到遗憾之余,更感到气愤和无奈,但我们仍将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关注一汽轿车对于深交所第二封关注函的回复,也继续依法行使我们的股东权利,捍卫中国证券市场的秩序。”明曜投资称。

  此外明曜投资还呼吁一汽轿车的投资者,在6月27日的股东大会上对延期议案投出反对票。

  一汽延迟承诺大事记

  2011年6月28日

  一汽股份注册成立,并作出了五年解决同业竞争的不可撤销承诺。

  2016年6月3日晚

  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发布公告,称承诺无法履行。恳请股东大会同意再延迟3年作为过渡期。

  2016年6月5日

  明曜投资发布《致一汽轿车投资者公开信》,明确表示反对,并发布征集投票权号召投反对票。

  2016年6月6日

  一汽轿车、一汽夏利股价双双跌停。

  6月6日晚

  深交所在向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同时发去关注函,要求两家公司在6月13日前提交不能按时履行承诺的具体理由以及未来应对方案。

  6月16日

  明曜投资获得超3%的股东的授权,并向一汽轿车提交临时提案。

  6月20日晚间

  一汽轿车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6月27日

  一汽轿车将迎来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