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今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指出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至今天,包括北京在内,全国已有30个省份陆续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普遍提出“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北京版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北京常住人口2069.3万,其中农村人口285.6万人,较2010年275.5万人增加了10万人。记者查询发现, 北京此前已取消农转非限制条件。在今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措施中,提出了“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