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筛选出282个过度重复品种,提醒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应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

  【封面报道】

  新京报讯 (记者王卡拉)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示在2012年-2014年间已上市药品中筛选出282个过度重复品种,包括甲硝唑、葡萄糖、氯化钠、左氧氟沙星、维生素C等。

  现状:化学仿制药过度重复

  仿制药的过度重复生产一直被业内所诟病。不仅浪费有限的开发资源,审评资源,还造成市场同质化恶性竞争。国信证券估算,目前国内仿制药规模近5000亿元,有近5000家药企,已有的药品批准文号总数高达18.9万个,仿制药在处方量中占比达95%。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公开指出,药品审评积压了2.1万个品种,90%是化药仿制药,而仿制药门槛低,申报量大,重复率高,造成严重积压问题。

  这个问题在此次的筛查中也得以印证。国家食药监总局此次的统计数据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千余家医院及全国65个城市、6200家样本药店,监测统计的药品共计2750个通用名品种,涉及已有注册批准文号产品数量约11万个。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过对样本医院3年间药品销售使用情况分析,发现目前共有2241个品种在正常流通使用,其中21个品种有超过100家生产企业的产品在上市流通,70个品种有50-99家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流通。这意味着,部分正常流通使用的药品存在严重的过度重复问题。而实际上,同一品种有10家企业生产销售,即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提醒:企业应充分了解市场供需

  公告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按照国际通用的药品分类系统ATC的分类,位于用量前8位的药物大类依次是:消化系统及代谢药、神经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呼吸系统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皮肤病药物、抗肿瘤及免疫调节剂、血液和造血系统药物,这8类药物共涉及2227个品种,占全部监测品种的80.98%。

  国家食药监局提醒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要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评估药品研发风险,慎重进行投资经营决策。各地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对已经公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品种,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企业理性研发和申报。

  “中国药品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通过一致性评价政策可以对过度重复进行清理,公告的发布正是配合一致性评价来做的。”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指出,解决仿制药过度重复问题,提高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是根本性政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监控整个药品、尤其是仿制药的运行状态。此次发出公示,也是提醒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未来申报时,慎重考虑,避开这282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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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2015年8月,国务院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其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随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