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今年40岁的山东男子孙建华自93年来京,从保安员一步步到队长的职务,在每月为同仁医院的保安员发放奖金时,孙建华违规将一些人的加班费揣进自己的口袋,并在听闻“有人检查”时,要求下属将帐目做平。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孙建华有期徒刑5年,判决后,孙建华不服,提起上诉。今日上午,此案二审开庭,孙建华坚称自己只拿了20多万,其余的都发给保安或用作集体出游及购买物资使用,但上述花费并无相关票证证实。

  一审获刑5年不服判决上诉

  孙建华今年40岁,山东人,大专文化,案发前任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东城分公司一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孙建华于2015年7月29日被羁押,同年9月2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孙建华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东城分公司一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将由其负责领取并用于发放驻同仁医院保安员的部分返款现金人民币1 29万余元据为己有。被告人孙建华于2015年7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东城法院审理一审以孙建华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五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129万余元。 判决后,孙建华不服,提起上诉。

  下属称曾被要求将帐目做平

  今日上午二审, 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金额,孙建华称只侵占了20万,其余钱款都未侵占。

  孙建华曾供述称,其93年来京后,从保安员一步步当上了队长,2008年开始,他将公司每月返给同仁医院的保安服务费及节假日加班费以现金的方式领出来,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发给保安,其余的钱其都自己留下。

  孙建华说,保安行业流动性大,很多保安员都是临时工,保安员都是先加班后发加班费,费用会在2个月后发放,发钱时,一些临时工已离职,离职保安的加班费就被留下来。其从2008年开始领取返款,每次领款都签字登记。同仁医院保卫处不了解保安员具体怎么加班,所以保卫处就让其看着分配这笔钱。

  帮孙建华发钱的荆某证言称,2015年7月14日下午,孙曾打电话称,近期可能要检查,让把平时给保安员发放加班费、过节费的记录修改一下,要让保安员加班、过节费的数额大致对应上,如果有人向他了解情况也要按此情况说。

  “我按照孙建华的意思改了发放记录,在每笔发放款前面都加了1个1。”荆某称,孙建华交给其发放给保安员的加班费共计19.586万元现金,这些钱其都如数发给保安员了。

  此外,部分保安证言称,孙建华曾叮嘱过他们,如果有人问每个月工资多少钱,说除了打到工资卡里的工资以外,每个月孙建华还给1200元现金作为加班费。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