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新京报记者获悉,专项检查时间将从11月10日起至12月10日,标价内容不一致、未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本次专项检查由国家发改委联合住建部统一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配合。《通知》提出,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的要求,直接抽查50家在售楼盘、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组织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其它在售楼盘、各自抽查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通知》明确,在本次专项检查中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检查过程中,将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广泛告知购房者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查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反馈,并作为违法线索对相关楼盘重点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