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首次向社会公布审计整改情况,轨道交通8.96亿拆迁资金已退回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北京市审计局昨日公布了《关于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截至2016年9月底,审计整改已上缴财政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缴回其他资金、调整会计账目等合计18.17亿元,占整改应纠正金额98.74%。据悉,这是市审计局首次向社会公布审计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上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6年7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审计制度深化改革,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2016年10月8日,北京市审计局公布了对61个市级部门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7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情况。多个部门存在多领财政资金、“三公”经费超出预算、政府采购不规范以及办公设备“超标”等问题;专项资金则存在结余较大、资金挪用等多个问题。

  2016年1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这也是审计整改情况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50个事项已整改到位

  针对2015年审计查出的问题,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重点专项资金等三大类、共计585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150个事项已整改到位;其他435个事项有的正在整改过程中,有的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落实,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正在研究解决。

  截至2016年9月底,审计整改已上缴财政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缴回其他资金、调整会计账目等合计18.17亿元,占整改应纠正金额98.74%。同时,推动开工建设74个项目,促进拨付资金到位58亿元,消化存量资金4.85亿元;已完善市级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制度9项,加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管理制度62项。

  ■ 焦点

  11.72亿结存资金年底前支付

  此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21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资金闲置7.01亿元问题,截至目前,已有10个项目实现了开工建设,涉及资金2.96亿元。

  在剩下的11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计划年底前开工,涉及资金2.74亿元;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对3个项目进行调整,1个项目停止建设,年底前计划调整收回已拨付项目资金1.31亿元。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9个项目虽已开工,但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不匹配,形成资金结存14.63亿元问题,经市发展改革委协调,8个项目工程进度已取得进展,预计在年底前可支付资金11.72亿元;1个项目将在年底前调回部分资金。

  审计工作报告还指出了个别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问题。

  针对2个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80.89万元问题,市国资委责成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86.6万元、294.29万元,将于2017年上缴。

  两部门上缴非税收入7291.95万

  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各相关部门针对多申领经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以拨代支或虚列项目支出、财务核算等方面问题,已采取上缴财政、调整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纠正,涉及问题资金2.3亿元。

  关于4个部门非税收入未编制征收计划的问题,报告称,各相关部门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将严格执行各项预算编制管理要求,按照实际内容,合理预计收入,确保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做到不缺报漏报。其中有1个部门已于2016年7月底,向市财政补充申报了2016年非税收入预算。

  关于5个部门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有2个部门已将取得的房租收入等非税收入7291.95万元上缴市财政。

  其他部门正在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所属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织收入能力不足,依靠非税收入维持人员开支和机构运转的历史遗留问题。

  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情况已汇报

  在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管理环节,有2个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超出预算数。对此,市旅游委已结合自身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超预算情况向市政府做了汇报,商市财政局协调解决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问题。

  市文化局对于确实要追加的新增临时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产生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将敦促业务部门及时报请市政府审批。

  还有9个部门在核算中少计“三公”经费支出问题,报告称,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承诺在今后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的口径,核算相关经费支出,并准确在决算中反映。

  关于5个部门会议未在会议定点单位召开,个别部门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有的部门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费报销手续和审批流程,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有的对相关领导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42.33万生育津贴全部追回

  基层单位生育保险政策存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针对5个区6个单位多发放生育津贴42.3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资金全部追回并上缴区财政。

  针对2个区6个单位59.2万元生育津贴长期滞留问题,海淀区和平谷区分别印发了《关于海淀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平谷区关于规范收入单位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将滞留资金59.2万元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针对个别单位挪用生育保险基金8.42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以及3名参保人员违规领取晚育津贴2.37万元问题,石景山区财政局在2016年预算中,核减抵扣鲁谷社区违规支出经费8.42万元;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对相关主管领导和违规领取晚育津贴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相关当事人,违规申领的晚育津贴2.37万元已退回。

  1908万虚报多领大气污染防治金已上缴

  今年北京市审计局首次公布了7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针对个别单位虚报多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问题,截至2016年9月底,市财政局已通知相关单位上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908万元。

  在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方面,存在部分大型设备尚不具备安装使用条件,闲置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截至9月底,相关各医院已整改问题金额9861.59万元,其中:25台设备已投入使用,涉及金额5527.49万元;7台设备到位并进入试运行,涉及金额4334.1万元。

  此外,关于部分轨道交通线路拆迁资金未及时退回问题,目前,地铁10号线二期等9条线路滞留的拆迁资金已退回京投公司8.96亿元,其余5.3亿元拆迁资金已经调整用于其他轨道交通建设拆迁项目;4号线等3条线路中4个股东资本金尚未实缴到位问题,有6.58亿元股东资本金已补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