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禹铭)今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调控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热点区域(包括中心城区、龙泉驿区、双流区)内的商品住宅及含商品住宅的经营性用地,相应调整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限制单宗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中心城区不得超过300亩,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不得超过210亩,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不得超过105亩。对上市出让宗地成交溢价率在60%及以上的,要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