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玮)今日,临时申请停牌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证实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汉字名称“中国好声音”归属于荷兰Talpa公司的消息,并宣布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日上午恢复交易。这一裁定表明,自2016年1月28日以后,“中国好声音”这一节目名称就属于唐德影视,此前一直声称拥有这一节目名称的浙江卫视和灿星公司实际上都不拥有《中国好声音》名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仲裁庭裁定:Talpa拥有许可协议中定义的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包括“the Voice of China”,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

  唐德影视在2016年1月28日与荷兰Talpa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获得了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5-8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授权。随着仲裁结果的公布,新一季《中国好声音》节目招商、平台落定、导师确定都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