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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并不是执法人员执法权威不足,而是执法协调难度大。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江苏多个城市公布了新一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任命,多地城管局迎来新掌门,值得关注的是,新的城管局长中,有3人曾是公安局领导。

  自从上个世纪末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以来,城管执法领域执法权威不足的问题就一直存在,特别是小商小贩与执法人员的冲突时有发生,暴力抗法也不罕见。因此,对于这次人事任命,不少人还是认为,公安局领导转任城管局长,将有助于加强公安城管联动,强化城管执法保障。

  虽然上述理解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我们也需清楚的是,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并不是执法人员在小商小贩面前权威不足,而是执法协调难度大。在改革初期,不少地方仅仅是将一些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城市管理执法局,规划、许可、审批、日常监管仍然由原来的部门负责。比如在不少城市,违反城市规划的处罚权集中到城市管理执法局,但规划的日常事务仍然由规划局负责,等到有人举报某一建设项目违反城市规划时,规划局往往认为应当由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而城市管理执法局则认为应当由规划局先行调查认定,如果构成违法再移送城市管理执法局,这种单位之间的“扯皮”现象绝非个案。

  后来,一些地方只好对城市管理领域进行改革,在城市管理局加挂执法局的牌子,对若干城市管理领域实行一个部门管理和执法,部门“扯皮”现象才有所减少。

  还需指出的是,多数地方在成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时,一般都配设专门的警察队伍,比如设立公安城管支队、大队等,专门保障城管执法。但是,各地仍然有执法对象不服管的问题,这可能就得从更深层次去探讨。比如,有的地方为了所谓环境整洁,不顾实际情况取消居民区长期以来存在的路边商业点,这不仅让居民生活不方便,还让不少以此为生的小摊贩失去了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严格执法,连普通居民都不支持甚至产生反感,又何来权威?即使让公安直接代替城管人员执法,恐怕也不能保证执法的权威。

  因此,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江苏多个城市任命有公安背景的领导担任新的城管局长,或许有“强化城管执法保障”的考量,但主要却是从干部交流角度考虑的。而城管执法难题的解决,也不是公安局领导转任城管局长那么简单。

  □朱恒顺(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