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早春时节,夏荷还没绽放,但济南公安的微博却着实火了一把!

  近日,一篇《南方周末》刊发报道《刺杀侮母者》,该篇文章以标题《山东11名涉黑人员当儿子面侮辱其母亲1人被刺死》在网络热传,25日,已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短短一天之内,全网网友跟帖评论上亿条。

  随即,各路媒体、个人跟进评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当地法院判决是否公正、当地警方是否渎职等问题上。

  山东聊城政法相关部门顿时来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时,山东省会济南方面也介入话题。25日晚21时,山东省会济南公安官方微博发出微博:

  

  该条微博未明确回应聊城“刀刺辱母者”案,但依旧引起了微博网友的巨大争议,微博留言在今日已达到9万。

  

  时间来到26日早晨,聊城的案件依然在舆论场继续发酵,此时,舆论情势已成一边倒,同情当事人,质疑聊城当地法院判决和当地公安人员涉嫌渎职。

  在此情况下,26日上午,济南公安官微疑似再发一条引发极大争议的微博:

  

  这条不知所云的微博引发网友诸多联想,不少网友开始“对号入座”:

  

  更多的追问和“怒怼”涌来:

  

  “挡枪吸引火力”还不够。济南公安再出“风头”,请看这条。网民扒出2015年《中国经营报》曾报道过济南公安局下属企业参与放贷一事。

  

  而聊城方面,聊城公安官微“平安聊城”则显得颇为淡定,这是官微最新一条微博:

  

  然而,网友并不淡定:

  

  判案的聊城中院官微则是这个画风,删了啥?

  

  即使啥没发,网友仍然不依不饶:

  

  目前,最新消息是,济南公安相关工作人员向《济南时报》回应: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

  对此,你怎么看?

  文/杨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