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今起施行,国家网信办否认新法制造“贸易壁垒”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网络安全法》今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新法将“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等说法,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应称,该法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法律要求抓紧研究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等。

  有报道称,近期有外国协会和机构建议推迟实施《网络安全法》,担心《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国外企业和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对此,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回应称,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

  该负责人称,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其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有担忧声音称这种规定会不会限制数据跨境流动,影响国际贸易?

  上述负责人表示,落实法律要求要把握几点,首先,这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所有网络运营者的要求。其次,不是所有的数据,只限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这里的重要数据是对国家而言,而不是针对企业和个人。第三,对于确需出境的数据,法律作了制度上的安排,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

  该负责人说,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可以出境,如拨打国际电话、发送国际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跨境购物以及其他个人主动行为,视为已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网络安全法》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信息的传播。这一要求是不是意味着要严格管控国外网站?上述负责人称,现实世界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进入哪个国家就要遵从哪个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在中国境内网络上传播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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