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出拳凶狠、缠斗激烈、汗流浃背……在铁笼中进行格斗比赛的,是两名来自凉山、被收养的14岁孤儿。随着视频热传,“格斗孤儿”事件连日来备受关注。此事最新的进展是:这些孩子将被带回老家上学。

  目前凉山州教育部门已前往成都,拟将当地在恩波俱乐部训练的未成年人带回凉山,安排重返学校。

  什么叫青春残酷物语?这就是——正值懵懂之年的孩子,却无法像同龄孩子那样,在父母双翼的庇护下成长,受教庠序、悠游玩耍,而是被生活推向了拳击场,每天都得跟危险性极高的格斗打交道。这是文字描不出的辛酸。他们的尊严,提前被鼻青脸肿乃至遍体鳞伤标上了刻度。

  解救“格斗孤儿”,是很多人自悲悯而生的呼吁。对孩子出生地的教育部门来说,职责范畴内所为的“解救”动作,就是把他们送回学校,这原本也是《义务教育法》明确的责任。

  但有个现实问题也随之而来:让“格斗孤儿”回学校,会比在格斗场更好吗?

  若将格斗孤儿换成因厌学而辍学的问题少年,答案当然是“会”。教育“立人”,斯为常识。对孩子而言,义务教育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必须要”的问题。

  问题在于,“凉山孤儿”,是烙在那些孩子身上的印记,他们面临的,是“不打拳就要回家吃煮洋芋”的生活。他们的境遇,逼着我们将权衡维度从常理切换到更现实的逻辑:在那些孩子打拳还能有肉吃、回家只能吃洋芋的情况下,他们最迫切的诉求,与其说是教育,不如说是告别食唯果腹的低质量生活状态。“娜拉走后怎么办”,把“娜拉走后”改成“孤儿们回老家后”,就是舆论场里的未竟之问。

  犹记得,2014年凉山童工被从深圳工厂解救后,很多童工就不领情,原因是在工厂里打工虽然累,可好歹能吃饱饭。而今,贫困将同样的问题又摆在了当地有关部门和整个社会面前。也正因如此,在涉事俱乐部的收养资格和目的都存疑,否认商业演出的单方说辞跟凉山当地教育部门的说法相悖的情境下,网上对其声援者依旧甚众——跟尚未解决温饱权益的孩子谈教育权利,看上去太奢侈。

  但解锁不让孩子们挨饿的姿势,就该是让他们重归拳击场,而非回归学校?为什么这些孩子只能在“坏”和“更坏”之间做选择,而不能选那个写着“好”的选项?

  这个“好”的选项,必然内含让孩子们上学的选项,但绝不是止于让他们的受教育权得以保障,而是让他们在社会救助网络和精准扶贫的“应保尽保”、免于匮乏的权利和教育权益等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真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就此事而言,在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后,有关民政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等也该完成“善意接力”,摁下对他们的关怀按钮。

  让“格斗孤儿”回学校,应该比他们在格斗场更好。此处的“学校”,指的不只是某所学校,更应该是人文关怀不失位的全套权利保障体系。

  文/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