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彭雅莉)近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46批次实木复合地板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2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尺寸偏差、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志或包装标志。

  记者梳理发现,最受消费者关注的甲醛问题,这次依然有企业不过关。其中一款由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扬子实木复合地板(古夷苏木),规格为(910×127×15/0.6)mm被检测出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志不合格;一款由苏州联丰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910×127×15/0.6(mm)的联丰实木复合地板(栎木),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志不合格;另外苏州怡辉圣达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910×127×15(mm)的圣达实木复合地板(栎木),由南星家居科技(湖州)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稻草人/910×122×15/0.6(mm)的森林之星实木复合地板(白栎)等也被检测出相同问题。

  除此之外,多款产品的包装标志不合格。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出,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为GB/T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实木复合地板》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尺寸偏差、静曲强度、表面耐磨、漆膜硬度、表面耐污染、面层木材名称、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志或包装标志。

  另外,近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和销售的实木地板产品也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中,50批次产品中6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尺寸偏差、木材名称或包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