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广场舞爱好者在贵阳市老东门广场跳舞。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在各地都普遍存在。图/视觉中国

  新京报讯 (见习记者许雯)11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多地已出台规定规范广场舞等健身活动,明确提出广场舞活动需限时控音。

  体育总局新规:不得在庄严场所跳广场舞

  近年来,因广场舞噪音扰民、争抢场地而导致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今年6月,南京一居民区篮球场内,跳广场舞的居民与前来打篮球的年轻人因争抢篮球场地发生冲突。

  “广场舞健身活动依然存在场地不足、噪音扰民、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发生健身群众抢占活动场地的冲突,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11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开门见山指出当下问题所在。

  针对场地不足的现状,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各地体育局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为广场舞健身爱好者提供活动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

  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等社会关切,《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提出了广场舞活动四个“不得”。

  多地出台规定:广场舞健身应限时控音

  早在2015年,文化部就会同体育总局、民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提出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综合素质较高、专兼职结合的广场舞工作队伍,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审美品位和健身功能,便于群众接受的广场舞作品,培育一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广场舞品牌活动。

  此后,全国多地出台新规对广场舞等健身活动进行规范,明确提出广场舞活动需限时控音。

  2016年9月起实施的新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禁止夜间(指北京时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在以上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

  今年9月,河北省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广场舞等广场游园活动作出规定,提出在广场游园内开展广场舞、唱戏等活动的应当指定一名责任人维持好活动的秩序,6时30分前不使用音量过高的音乐器材干扰周围市民生活,21时前应主动退场;在广场游园内开展打陀螺、甩鞭子等健身活动不能影响其他市民在广场休息、娱乐,避免伤害到游玩的人,6时30分前、21时后不得在广场开展此项活动。

  此外,北京、江苏南京、浙江绍兴等地则明确规定,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者将面临行政处罚。

  今年3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提倡文明开展个人、集体健身活动,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情节严重者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场舞活动四个“不得”

  ●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

  ●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

  ●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