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为制作半导体,35岁的肖某买了硝酸钾、硫磺等烟火药做爆炸试验四五十次,因多次引爆引起村民不安,为此他被警方控制并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下午,肖某在顺义法院受审。他否认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指控,自称只是做爆炸试验。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间,在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柴家林村幸福路36号内,被告人肖某未经许可,多次使用硫磺、硝酸钾、木炭粉等非法制造爆炸物。2017年4月24日16时许,民警接电话报警后,从肖某家中起获硫磺(1.3千克)、硝酸钾(1.35千克)、烟火药(215克)等物品,肖某主动配合民警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公诉机关认为,肖某多次非法制造爆炸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肖某否认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他自称在技校学的电子专业,“我觉得我不是制作爆炸物,我就是拿化肥(硝酸钾)兑木头渣子、加水晒干然后点炮仗,有呲花的效果。”“爆炸物那么高端的东西,我没那个技术能力。”肖某强调自己做的东西没有技术含量,他不承认硫磺是用于制作爆炸物,而是用来治皮肤病或放在电池里当电解质,并强调自己是“瞎弄”。不过,他承认进行了四五十次试验。

  多名邻居称,案发前一段时间,肖某家不断传出爆炸声和敲铁的剧烈异响。村治保主任肖波(化名)说,案发前的一天,他在肖某家附近施工,先后听到两次爆炸声。当晚肖波接到肖某父亲电话,请求肖波帮忙“管管我儿子”,“他老配爆炸的东西,你要管不了就往派出所报。”在劝解肖某未果后,肖波报警。

  肖某在公安机关供述,2016年8月,他打算制作半导体卖钱,制作半导体必须在封闭的扩散炉进行,为此,他买好材料并配好爆炸物引爆,做扩散炉的压力试验。“小的爆炸在家里,大的在野地里试验。我没有出售过爆炸物,没有流传出去。”

  辩护人为肖某做无罪辩护,认为肖某虽然实施了爆炸行为,但不到构成追究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制作烟火类爆炸物要达到三千克以上,但根据证人证言经过鉴定属于烟火类爆炸物,粉末起获数量不够。”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