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凯迪)因共享单车企业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今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将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据悉,这也是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

  广东省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3万件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份,有多名广东用户反映称,共享单车企业小鸣单车出现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情况。11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小鸣单车内部员工处了解到,小鸣单车实际控制人邓永豪一直联系不上。

  据广东省消委会消息,自2017年8月份开始,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截至12月8日,省消委会本部收到消费者对小鸣单车的投诉2952件(不含来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

  用户押金并未实施银行托管

  今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息称,为化解消费纠纷,省消委会履行了一系列公益性职责:一是受理投诉并进行调解;二是联系经营者并要求其做出说明;三是建立了投诉转接机制;四是向小鸣单车方发函调查询问;五是约谈相关负责人;六是向小鸣单车开户银行查询;七是通过媒体发出消费提示。

  消息称,11月份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公司在处理省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出现被动消极,不仅未及时处理投诉、从实质上改善逾期退还押金的状况,对省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未加落实,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积压。

  此次事件中,广东省消委会在调查、约谈过程中多次向小鸣单车确认其账户性质及存管情况,对方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经省消委会向银行方发函了解,其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小鸣单车并未向社会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告知。

  广东省消委会提出公益诉讼

  广东省消委会称,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

  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此案由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广强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方圳斌律师共同代理。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