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上世纪80年代形成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在北京未来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得到深化。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大会获悉,《关于进一步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意见》已经印发。意见提出,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各街乡镇建立健全台账,明确沿街单位和个人“门前三包”的管理范围、标准和要求,做到签订率100%。

  意见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物业及产权人等担负起一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承担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内容主要为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重点要做到:实行垃圾分类,自产垃圾不随意丢弃、抛撒,主动维护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按照规定扫雪铲冰;建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店面招牌等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看护绿地花草树木不受损害;贵任区内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张贴小广告、无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应主动劝阻、制止并及时向城管部门举报。

  “门前三包”责任制如何落实?意见明确,首都文明办负责“门前三包”的综合协调工作;市城市管理委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各区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意见提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商户等逐个备案,实行台账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明确沿街单位和个人“门前三包”的管理范围、标准和要求,做到签订率100%。同时,在责任单位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样式的“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明确“三包”内容,并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