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因不满证监会对自己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处罚,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将证监会诉至法院。5月21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驳回了温德乙的诉讼要求。

  2016年7月,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罚。欣泰电气原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也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温德乙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中针对自己的部分,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欣泰电气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法院同时认定,温德乙作为实际控制人,指使欣泰电气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

  经过法院审理发现,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禁入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及禁入措施均无明显不当。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温德乙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