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通州检方今日(10日)发布,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公司原经理刘国防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通州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10日,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国防作出逮捕决定。

  据查,2014年至2016年初,刘国防利用担任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其兄刘某某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刘某某人民币100万元。

  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刘国防利用担任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经理,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600万元供王某某使用。

  逮捕后,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对该案进行起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