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李淑贤在秦皇岛留影。受访者供图

  因寻衅滋事获刑两年半,狱中发生自发性骨折;监狱称其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狱中84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家属以“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保外就医,但被狱方拒绝。

  李淑贤是河北滦平县农民,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

  “去年母亲腰椎骨骨折,躺在床上不能动。今年监狱又打来电话,说母亲再次骨折,急需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便椅等。”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询问能否申请保外就医,对方以母亲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为由拒绝。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8月13日通报称,李淑贤经诊断为自发性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其实际状况未达到严重疾病范围,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因寻衅滋事 八旬老人获刑

  李淑贤入狱时,已是82岁。

  根据河北省承德市中院终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4年至2016年7月,李淑贤因树木被修路损坏未得到补偿,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多次到非信访场所抛撒上访材料,破坏公共场所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犯罪时已满75周岁且当庭自愿认罪,判决其两年六个月刑期。

  和李淑贤一起以寻衅滋事罪获刑的,还有她的三女儿关桂香,刑期为三年六个月。此前两年,四女儿关桂侠也因同一罪名获刑三年。3人均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2017年5月,李淑贤腰椎骨骨折。关桂侠说,自己6月份得知此事,当晚被带着去见母亲时,看到她仍躺在床上起不来。“翻身都要人帮忙,走路也得人搀扶。但母亲很要强,坚持不在床上解大便,被人架着解手,其余时间都在躺着。”

  2017年11月3日,关桂侠刑满释放,此后多次探监。关桂侠回忆,母亲称每次都是用平板车推出来,再被搀上楼见面。今年6月探望时,母亲称被人用轮椅推出。“母亲哭着说,不要再等她出狱了,让我结婚”。

  今年7月20日,关桂侠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是母亲再次腰椎骨折。“我问母亲情况,狱方说是不能动了。我就问能不能保外就医,对方说母亲是寻衅滋事,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能保外就医。”

  监狱称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

  对于“八旬病妪不能保外就医”的质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通报称,李淑贤2016年11月1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六个月,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2016年12月16日被送押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通报显示,2017年5月23日,李淑贤自述腰疼,经监狱医院诊断为自发性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治疗三个月后,病情好转。

  2018年7月18日,李淑贤又述腰疼,经监狱医院问诊,自述能吃饭、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经CR检查,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李淑贤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通报称,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保外就医,除了病情必须符合法定范围,还需要经过保证人资格审查,监狱内部逐级评议、评审、公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等环节。

  追问1

  老人的生活能否自理?

  李淑贤家属提供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显示,其年迈体衰多病,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病等多种疾病,且在服刑期间腰椎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人照顾。

  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一名庞姓工作人员表示,经向监狱和相关部门证实,李淑贤目前的确可以自理。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33条,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年老体弱,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此外,“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对此,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规定提到的五项内容中,李淑贤都可以达到。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李楠律师表示,84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骨折,身体出现疾病,生活的确不便。她表示,“生活自理”这一概念范围较广,标准也有很大的主观性,各监狱有自由裁定的权力,且不同的监狱处理方式也不太一样。

  追问2

  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李淑贤家属在申请书中提到,李淑贤年迈体衰且患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等,因此申请保外就医。

  律师李楠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相关规定,年老多病、生活难以自理、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服刑人员,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从目前报道来看,李淑贤是符合申请条件的。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李淑贤年事已高,监狱在对其生活起居上,会给予陪护等人道主义救助,“保外就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具备条件,监狱为其办理也是违法的。”

  对此,律师李楠称,法理不外乎人情,李淑贤虽然被定罪,但也应综合其他因素,考虑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标准,进行更为人道的处理。

  ■ 对话

  “两次申请保外就医都被拒绝了”

  昨日,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告诉新京报记者,母亲腰椎骨折后一度卧床起不来,上厕所都需要人搀扶。自己两次为其申请保外就医,都被拒绝了。

  新京报:你母亲骨折后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情况?

  关桂侠:去年6月,母亲骨折十几天后,我听说后就去看她。母亲说,刚开始钻心地疼,后来强点儿,不那么疼了。

  她那几天一直躺着,解小手都在床上,但解大手时必须得两个人架着去洗手间,除此之外就一直卧床。当时她根本起不来,也翻不了身。

  老人直到第三个月才有好转,能下床,但必须得有人扶着,拽着床沿轻轻地挪,也就能走几步。

  新京报:什么时候为母亲申请的保外就医?

  关桂侠:我出狱后就开始写保外就医申请。去年12月份的接见日,当时刚好也是监狱里领导的接见日。在大厅里面有好几个领导,我就把保外就医的申请书递给他们,那个监区长说母亲不符合条件,就没有接(申请书)。

  新京报:后来见你母亲时的状态怎么样?

  关桂侠:她说想家,自己在监狱里面什么都好,不让我们担心。

  今年6月份再次见面时,感觉就不太一样了,一看到我就哭,脸色也比较差,感觉状态不是很好。母亲说是被人用轮椅推过来,再扶上楼的。以前我跟她说自己处了个对象,等她出来了能看看,她这次就催我结婚,别等她了。

  新京报:之后您再次为母亲申请保外就医?

  关桂侠:7月20日,监狱打来电话说母亲再次腰椎骨折,不能动了。让我准备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便椅。我非常着急,就问母亲都不能动了,能不能办保外就医?对方直接说母亲是寻衅滋事罪,且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能办。

  新京报:入监狱前您母亲身体情况如何?

  关桂侠:她是农民,原来一直种地,此前身体非常好,完全可以自理,八十岁时还能坐车到秦皇岛游玩。之后因为高血压、心脏病等,在北京住了两个多月院,恢复得也挺好。我们兄妹共7个,有个哥哥身体残疾,也一直是母亲在照顾。

  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骁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