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出具诊断书显示,老人患有血管神经性头痛、高血压2级、心律失常等多种疾病。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骁晋 杨浩林)84岁老人在狱中两次骨折,家属申请保外就医被拒。今日(8月1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老人家属再次前往监狱为其申请。此外,北京律师徐昕等6位律师作为申诉代理人,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并将代理老人提出申诉。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河北滦平县人李淑贤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在狱期间腰椎骨折,家属为其申请保外就医被拒。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称,李淑贤经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等,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其实际状况未达到严重疾病范围,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今日,律师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暂予监外执行紧急申请书》提到,李淑贤获罪事出有因,其本人及亲属均不服原生效判决,即将启动申诉程序。此外申请人认为,老人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律师表示,李淑贤患有严重疾病,2016年3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诊断,患有血管神经性头痛、高血压2级(很高危组)、心律失常、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等多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且入狱后连续骨折,同时患有多种疾病,达到“严重疾病”程度。

  对于李淑贤生活能否自理,律师认为,84岁的李淑贤患病且年老体弱,在狱中两次腰椎骨折,其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多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而李淑贤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疾病并非自伤自残导致,也没有社会危险性,不具有“不得保外就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