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刑诉法修正草案,对比一审稿,二审稿修改了值班律师的职责,删除了值班律师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等内容。

  此前一审稿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辩护。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刑诉法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值班律师的职责与辩护人不同,主要应是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样定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试点情况表明也较为可行。

  据此,三审稿对值班律师的职责作出修改,删除了“代理申诉、控告”等表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