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因认为“补刀小视频”APP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平台中的“PPAP”(时长36秒)和“这智商没谁了”(时长18秒)两条短视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华多公司侵害了快手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判决华多公司按照每条视频1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对快手进行赔偿。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是快手APP的运营管理商,经用户授权,取得了涉案视频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快手公司认为,华多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运营的“补刀小视频” APP中上传并发布了涉案视频,该行为侵害其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华多公司辩称,涉案视频时长很短故不构成作品,“补刀小视频” APP中亦未发布涉案作品;即便快手APP对涉案视频享有著作权且“补刀小视频” APP发布涉案视频,华多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视频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表达,且其作为数字化的视频,客观上亦可被固定并以有形形式复制,故结合其制作方式,涉案视频应属于类电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华多公司在其运营的APP中上传并发布了涉案视频,此行为侵害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