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4月8日晚,华大基因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其就与关联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采购合同中,关联方员工参与相关工作等情况进行说明,这也是华大基因在4月7日晚间就虚增利润等行为进行澄清后再一次受到监管层关注。

 

前脚才刚辟谣,后脚问询函就到

 

华大基因最近的一连串麻烦,还得从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起。

 

4月4日,华大基因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大基因存在订单型收入确认依赖的系统存在漏洞,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规范运作程度不高等问题,对华大基因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根据决定书,因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并因此存在收入确认跨期问题,使得华大基因2017年多计收入1327.94万元、净利润1244.94万元,另外,华大基因存在向关联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情形,即华大基因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为1.28亿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100%预付”,但实际在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了1.59亿元。

 

华大基因在4月8日的公告中表示,订单型收入确认依赖的系统存在漏洞,收入与净利润多计系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信息系统不完善延迟确认收入所致,不存在虚增收入或利润的情形。华大基因还表示,公司与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合同编号13100-600086号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28亿元;同时与华大智造还签订了合同编号13100-600121号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64亿元,华大基因向华大智造支付的1.59亿款项,包含公司600086号合同金额0.84亿元以及公司600121号合同金额0.75亿元。

 

在4月8日下发的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华大基因就关联方员工参与公司研发、审批和项目跟进工作的原因和 合理性,研发成果的归属情况及在华大基因发挥的作用、是否属于核心技术及华大基因研发体系是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依赖进行说明,深交所还要求华大基因就合同编号13100-600086号和13100-600121号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进行说明,其中包括不限于支付金额、时间安排等,向华大智造支付 1.59亿款项的支付时间、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上市以来,华大基因麻烦就没断过

 

华大基因一直有“基因界的腾讯”之称,自从2017年登陆资本市场后,华大基因董事长汪建就因为个人言论,屡次将这只基因界的明星股送上风口浪尖。

 

2017年12月,汪建的一段访谈视频开始在网络流传,汪建在视频中反对接种宫颈癌疫苗。他表示普通老百姓没必要接种宫颈癌疫苗,要是实在有钱可以打。他说“接种疫苗一次价格在4000元左右,隔五年需要重新注射。如果换成基因检测,则只需要每3年花50块钱做一次。”这一言论也随即被不少人士驳斥。当时,医学自媒体“丁香医生”直接回应:有了检测就不打疫苗,这是逻辑有问题。宫颈癌疫苗的意义尤其不一般,因为宫颈癌是唯一一个病因明确的癌症,99%的宫颈癌是HPV感染导致的。不打HPV疫苗的理由很多,比如对疫苗副作用的恐慌、错过最佳年龄,但拿基因检测就取代疫苗的说法来反对,就有点过了。

 

2018年5月,汪建在出席贵阳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时称,所有员工不允许有出生缺陷,如果有出生缺陷,说明公司“忽悠社会,盯着别人的钱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活到100岁,员工肿瘤发现不得晚于医院”……此言论一出,立即引发讨论,并登上微博热搜榜。华大基因最终也不得不做出回应,称这一说法系基于汪建高度重视员工及其下一代健康状况下,表达出来的美好愿景,是属于董事长汪建对员工健康长寿的期望,不存在推销公司产品事宜,但仍引来一片质疑。

 

编辑 赵昀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