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杭州检察官方微信,4月9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依法对“10·13儿童绑架案”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8年10月13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万马桥北侧桥头公园附近遇到正在玩耍的被害人胡某某(男,5周岁),以带胡某某去看钓鱼为名,将其带离监护人看管。之后,又以买零食为借口,驾车带其驶离现场。开车途中,王某某通过手机联系胡某某奶奶,勒索钱财200万元。其间,王某某为防止胡某某逃跑、呼救,用绳带捆绑其手脚,胶带封堵嘴巴,在背上殴打2拳。至次日凌晨5时许,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民警在临安区锦北街道苕溪时代生活广场西面停车场,将正在车内休息的王某某抓获,缴获绳带、胶带、手机等作案工具,胡某某被成功解救。

 

案件发生后,临安区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在了解案情和在案证据的基础上,就继续侦查取证向区公安分局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随后,走访区教育局,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受害儿童及监护人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交流,并就加强安全教育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了解到被害人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案发后出现一定消极心理应激反应,但其爷爷奶奶均患病,而被告人无力赔偿,造成被害人生活、治疗困难后,临安区检察院立即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并联系区安康医院心理专家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被害人目前恢复状况良好。


编辑 刘佳妮


来源:杭州检察官方微信
原标题:杭州检方依法对“10·13儿童绑架案”被告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