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4月18日下午,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孟恩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及表彰奖励新闻发布会,现场为孟恩辉的家属颁发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和奖金。


4月12日晚,29岁的河南小伙孟恩辉在朝阳区望京北小河跳入水中勇救落水女孩郝女士,因体力不支不幸遇难。经过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现场确认,并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进行法医鉴定,孟恩辉同志确系因救人溺水死亡。


根据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人大第十一届第十八次常委会发布《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经过朝阳区民政局认定并报北京市民政局审核批准,现认定:孟恩辉同志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并按照条例政策要求给予正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金:67990元,牺牲人员褒扬金543920元,共计611910元。褒扬金报市财政局审批后,由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发放。


据了解,今年29岁的孟恩辉是河南省太康县大许寨黄岗寺村人,此前在望京的一个饭店里打工,最近刚被升为主管。其工作所在饭店的负责人表示,在饭店工作的四、五年中,孟恩辉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若遇到坐轮椅到饭店吃饭的老人上下台阶不方便,孟恩辉都会帮忙把轮椅抬上台阶。每年,孟恩辉都会去义务献血。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孟恩辉舍己救人的行为值得学习和宣扬,是社会正气、正义的充分体现。孟恩辉的光荣属于全社会,一个河南家庭养育了一个品德高尚的儿子,在北京见义勇为,为社会正气正义做出了榜样,是我们全社会学习的楷模。


据悉,市民政局针对此事开通绿色通道,尽快确认了其见义勇为行为。


新京报记者 沙璐 编辑 刘丹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