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西安市民肖先生在永辉超市纺渭路店购物回家后发现,小票上标的是54.76元,但超市却收了他54.8元。因不满超市少找4分钱,肖先生将其告上法庭。4月23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一审宣判,要求永辉超市支付肖先生0.04元。肖先生表示,他打这场官司,就是想通过法律层面对商家的不合理规定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