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2018年9月,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骗局”引发的民事官司宣判:高女士被忽悠将房产抵押出去借钱“养老”,结果房被过户他人,钱也没了,她起诉中间人获得胜诉。然而被告仍久拖不履行判决。新京报记者今日(5月16日)从朝阳法院获悉,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即使房屋被中间人抵押出去也需返还,帮助高女士将房过户回来,该案已经执结。

 

高女士胜诉时在法庭双手合十、哭着感谢。朝阳法院供图


2016年4月,59岁的高女士经朋友介绍加入了一个“以房养老”项目,抵押房产证做理财,12个月为期,每月给付房屋价值的3%。两个月内,她多次收到共约13万元的“利息”,之后再无任何进账。直到2016年10月,她被突然上门的人要求“腾房”,还被王某索要借款和利息。高女士才得知龙某凭借《委托书》背着她将房子转卖给了刘某,且已经过户,但卖房款不知去向。

 

于是,高女士通过民事起诉龙某等人维权,要求确认龙某等人的卖房合同无效。

 

2018年9月11日,朝阳法院就高女士诉刘某、龙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确认被告龙某代理原告高女士与被告刘某就朝阳区金蝉北里某处房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原告高女士将上述房屋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龙某、被告刘某负担(原告高女士已预交,被告龙某、被告刘某给付原告)。案件受理费29200元,由被告龙某、被告刘某负担。

 

但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刘某、龙某未履行判决。1月24日,高女士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执行法官介绍,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风险提示、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2月27日,该案承办人杜玉勇法官组织各方到庭谈话,被执行人龙某到庭将保全费5000元交到法院,并承诺于5月1日前将诉讼费29200元交到法院。

 

1月28日,法官向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送达过户材料,但因刘某为房屋设立了抵押登记,过户并未成功。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财产返还并非财产转让,涉案房屋变更回高女士名下无需取得抵押权人同意。2月25日,法官前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释明情况,为高女士办理了带抵押过户。

 

但后来,被执行人龙某仍未按时履行承诺给付诉讼费,法院将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名单。

 

近日,被执行人龙某主动到庭给付诉讼费。朝阳法院表示,目前,所有款项已全部发还高女士,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李劼 校对 王心